咨询电话:028-87789088/18602886639
售前咨询:  售后服务:

资料下载:     
拓展阅读
技术新闻 当前位置:首页 > 拓展阅读 > 技术新闻 >
井巷掘进爆破安全规定一般规定
发布时间:2015-09-25 13:56:36 阅读次数:
1.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,应在通往塌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,树立醒目的标志,防止人员误入。
2.地下深孔爆破装药开始后,爆区50m范围内不应进行其他爆破,以免装药人员受到炮烟、空气冲击波、落石的惊吓。
3.井下空间小且潮湿,管线及金属制品多。电力起爆时,爆破主线、区域线、连接线,不应与金属管物接触,不应靠近电缆、电线、信号线、铁轨等,以防杂散和感应电。
4.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(或作业规程)规定的数值时,爆破容易引起冒顶、片帮事故,此时不应爆破爆破检测公司。
5.贯通爆破必须随时互通情报,协调作业,防止空气冲击波、飞石、片落石块、振动或冒烟危及相邻工作面的人员。

\ \
\ \
阅读推荐:交博科技 爆破测振仪L20-N 交博科技官网
通信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0号万科V派商务楼15楼17号
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
Copyright © 2014--2017 版权所有:成都交博科技有限公司
备案号:蜀ICP备16021963号-4 Technical Support:DGG Group